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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份有限公司

2026-04-21 1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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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份有限公司

  2.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选择信用良好、长久合作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国开行、招行、邮储、兴业、进出口行、民生、中信、渤海、广发、平安、华夏、盛京、浦发、农发行、吉林银行、招银租赁、浦银租赁、农银租赁、兴业租赁、中航租赁、交银租赁、建信租赁、国网租赁、工银租赁、中信租赁、昆仑租赁、国新租赁等金融、保险机构开展短期借款、项目贷款、资产证券化、并购贷款、委托贷款、商转贷、保理、信用证、票据融资、跨境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租赁、保债计划、内保外贷、订单等融资业务。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85,701,78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有序推进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工程进度,故对所购主要设备设施进行监造。电能监理是专业从事电力设备制造监理的国有企业,从事设备监理业务30年,具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C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等,多次获得全国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服务成果奖、全国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等荣誉。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时对行动方案实施进展进行专项评估。对照原方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全面审视方案实施以来的进展及效果,现对实施进展情况评估如下:

  新能源方面,公司大力推进山东、吉林等区域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显著。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广西邕宁那楼二期100MW风电项目。贵州纳雍8个风电项目一次性获150万千瓦指标并全容量核准,是贵州省2025年单投资主体获得一次性核准规模最大的基地项目;广西邕宁4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投产,公司在南宁已建成百万千瓦基地;山东潍坊年内并网42万千瓦光伏项目,累计投产达到60万千瓦。

  绿色氢基能源方面,公司保持先发优势,高质量落地绿色氢基能源标杆项目。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已于2025年7月26日试运行投产,创下“五项全球之最”。该项目相继被列为国家清洁低碳氢能示范工程、战新产业百大工程、绿色液体燃料试点项目,并于2025年10月27日获得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氨”证书,国际销售取得“入场券”。梨树甲醇项目作为国内首个“绿醇生产-燃料加注-远洋航运”全链条示范,开创了央国企共建绿色液体燃料产业链的全新模式。

  高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近20项核心治理制度修编,助力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平稳过渡,全面夯实治理基础。制定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全年召开股东会7次、董事会11次、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26次,充分发挥专业指导监督作用。全年组织外部董事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培训,协助外部董事参加专题沟通会、项目调研近30次,有效支撑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参与科学决策。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与ESG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更正或收到监管函件。

  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全年编报披露各类公告121份,无重大差错或补充更正情况。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优异水平,公司连续四年获深交所最高“A”评级;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通过定期核查与严格审议,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凭借扎实的治理实践,年内荣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杂志“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中国证券报“金信披”金牛奖、ESG金牛奖等多个重要奖项,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持续提升。

  公司以主动沟通、及时回应为原则,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坚持合规、审慎、公平的原则,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接待投资者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2025年度,公司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问题共计348条。组织参与6场投资者调研活动及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与长江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投资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回应市场关切。

  公司积极践行《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实施积极分红政策,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3.0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3.81%。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3.8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4.98%。2025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0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0.16%(其中年度分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连续三年达到并超过承诺分红比例。

  经评估,公司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10月披露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在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公司坚守“均衡增长战略”,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显著,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成功试运行投产,梨树绿色甲醇项目落地实施,双赛道协同发展格局加速成型;在规范运作方面,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信息披露连续四年获深交所最高“A”评级,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有效;在股东回报方面,公司2023至2025年度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达到并超过30%的承诺比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完成2.01亿元股份增持计划,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信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437.2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96,558.23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24.61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411.33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9,601.57万元。同时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04,937,965.26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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